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同意我县部分住宅小区命名的批复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9-11-20 18:02:00编辑:超级用户点击数: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府办字〔2019]238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我县部分住宅小区命名的批复


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我县部分住宅小区命名的请示》(安民字[2019]89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民字〔201920)及《安义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安府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民政局上报的中梁首府等8个住宅小区的命名;

二、县民政局要依法依规及时将命名结果进行公示,及时做好楼幢号牌、单元牌、门号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
三、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正和规范住宅小区命名,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附件:安义县部分住宅小区名称基本情况表


2019年11月13日



安义风景区
花海 安义风景2 安义古村2 安义风光 安义风景 安义古镇 文峰塔
版权所有 © 安义区划地名网
技术支持: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闽ICP备150229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