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义 县 人 民 政府
高 安 市 人 民 政府
安府文〔2014〕 号 签发人:
关于新(建)安(义)行政区域界联合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南昌市人民政府:
为了执行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巩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洪民字[ 2014 ] 7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安义县民政局、新建县民政局于2014年4月10日在安义县民政局召开了关于新(建)安(义)线联合检查工作协商会议,就全面开展新(建)安(义)线联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联合起草了《关于开展新(建)安(义)线 联合检查工实施方案》。此后,对边界线联检工作原则和要求在双边相关乡镇进行了宣传,现就有关联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建)安(义)线涉及新建县西山镇、石埠乡、红林林场和安义县乔乐乡、石鼻镇等共5个乡镇(场)。边界线自北向南从湾(里)新(建)安(义)三县(区)线交会点起,到高(安)新(建)安(义)三县(市)边界线交汇点止。全长23.22公里。共设3个界桩点,实地埋设界桩3个(含2个三交点界桩)。
二、组织机构及参加联检工作人员
由两县民政部门组成联检工作组。组长为安义县民政局局长邓臻,副组长为安义县民政局副局长骆小鹏、新建县民政局副局长陶学依、高安市民政局副局长江建新;成员有南昌市民政局勘界办雷武宝、栗玥,安义县民政局地名办王丛、新建县民政局股长金腊根、 高安市区划地名股长程罗明。
三、边界线联检情况
1、安义县民政局、新建县民政局于2014年4月25日至5月25日逐段按协议书及附图对新(建)安(义)线进行了全线检查,对边界两侧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召开了由相关乡镇分管民政工作和领导、民政所所长及有关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2、新(建)安(义)线双边群众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安义县人民政府和新建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条款,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发生。
3、边界线走向无变化。
4、两侧地形地貌、地物无变化。
5、边界地区双方群众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四、界桩的检查情况
1、新(建)安(义)线实地检查工作从2014年4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检查界线23.22公里,界桩3个。
2、经检查,所有界桩都保存完好,没有移位现象,界桩方位物都清晰可辨,界桩文字都重新进行了描红,周围杂草被清除,对遮挡物及有危于界桩的物体进行了清理。
新(建)安(义)线联合检查工作得到了双边群众的支持,进展顺利,未出现任何争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