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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湾(里)安(义)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9-01-29 17:17:00编辑:安义点击数:

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政府

安 义 县 人 民 政 府

 

湾府文〔2015                           签发人:杨晓辉

 


关于湾(里)安(义)行政区域界线

联合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南昌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洪民字〔201510号)有关要求,湾里区和安义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湾(里)安(义)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经两县(区)民政部门共同努力和有关乡镇的支持配合,从20153月中旬至10月上旬,历时7个月全面完成了这条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现将联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湾(里)安(义)行政区域界线,全长66.256公里,于20006月勘定,呈南北走向,边界线起点为湾(里)安(义)永(修)三县(区)交会点,止点为湾(里)安(义)新(建)三县(区)交会点,整条界线共埋设2个三面型界桩,桩号分别为052325I052223I2个双面型界桩,桩号分别为05230010523002

二、联检工作的组织和准备

(一)联检工作的组织

湾(里)安(义)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由湾里区牵头,湾里区民政局和安义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两县(区)民政局组成了界线联检工作小组。组长:湾里区民政局局长邓凤保、安义县民政局局长邓臻;副组长:湾里区民政局党组书记申海鹏、安义县民政局副局长骆小鹏;成员:湾里区民政局陈超、安义县民政局王丛。

(二)联检工作的准备

为做好湾(里)安(义)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两县(区)各自召开了边界乡镇民政所长、边界村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听取边界情况介绍,进行了全线自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湾(里)安(义)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联检工作。

三、联检工作的实施

(一)实地检查

两县(区)民政部门联合会同双方边界乡镇、村组干部、群众,按照《关于开展湾(里)安(义)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政府和安义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其附图、界桩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实地由双方人员共同对界线、界桩、界桩方位物及界线标志物逐一进行对照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双方一致认为:湾(里)安(义)界线及其两侧地形、地貌、地物无明显变化,整条界线实地位置明朗,清晰易认,界桩保存完好,各界桩的方位物齐全完好,界线两侧插花地、飞地的经营管理没有变化,各自维持原状。

(二)资料汇总

在实地检查结束后,我们组织人员认真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湾(里)安(义)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报告、湾(里)安(义)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记录、湾(里)安(义)新(建)三交点联检记录、湾(里)安(义)永(修)三交点联检记录、湾(里)安(义)线界桩联检记录等联检资料。

四、情况说明

经实地检查,所有界桩都保存完好,没有移位现象,界桩方位物都清晰可辨,但部分界桩字迹脱漆,周围杂草丛生,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对杂草及遮挡物进行清除,并重新为界桩文字绘上红漆,使界桩字迹清晰,焕然一新。

通过此次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加强了边界管理,维护了法定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有力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特此报告

湾里区人民政府                 安义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10

 

 

 

 

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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