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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县城街路巷、高架桥、住宅小区 命名的批复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1-02-20 17:54:00编辑:超级用户点击数: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府办字[2021]22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县城街路巷、高架桥、住宅小区

命名的批复


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县城街路巷、高架桥、住宅小区命名的请示》(安民字〔202098号)收悉。根据《安义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安府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民政局上报的县城街路巷、高架桥、住宅小区的命名(详见附表)

二、县民政局要依法依规及时将命名结果进行公示,做好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

三、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龙津镇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正和规范上述命名,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附件:1.县城街路巷高架桥命名表

2.安义县部分住宅小区命名表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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