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志载:明正德十三年(1518)因土僻人蛮,土寇猖獗,割建昌县西南之安义、卜邻、依仁、南昌、控鹤五乡置县,而“安义”一名,“义实美且不失旧”更合“邑里义士协力扫平土寇,乡井获安”的历史背景,故借“安义乡”之“安义”二字命县名。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1世纪—前11世纪,属扬州之域。春秋战国,境地与武宁、修水、铜鼓、永修、奉新合称为艾,迭属吴、越、楚。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秦灭楚、属秦。至秦统一,境地属九江郡。西汉,属豫章郡。豫章郡领十八县、安义、永修、奉新、靖安、武宁为豫章郡海昏县属地。东汉,仍属豫章郡。和帝永元十六年,析海昏置建昌县。灵帝中平二年(185),析海昏、建昌置永修、新吴二县。安义为永修属地,隶豫章郡。隋开皇九年(589),并永修、豫宁、新吴、艾四县入建昌县,属洪州。安义为建昌县属地。炀帝时,废州为郡,建昌县属豫章郡。初唐,改郡为州,安义属南昌州。唐武德五年(622),复置永修县,又析建昌地设龙安县。武德八年(625),属洪州。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安义属南康军。元代元贞元年(1295),升建昌县为州,安义属南康路。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八月,改南康路为西宁路,次年复改为南康府。明洪武二年(1369),建昌降为县,仍属南康府。明正德十三年(1518),析建昌县安义、南昌、卜邻、控鹤、依仁5乡置县,以境南安义乡而得名安义县。清代,安义仍属南康府。1912年冬,废府制,安义县属于省。1914年,划全省为豫章、庐陵、赣南、浔阳四道,安义属浔阳道。1926年,废道,安义复属省直辖。1932年,安义属第一行政区。1935年,全省改为8个行政区,安义仍属第一行政区。1939年,全省改划为11个行政区,安义属第十行政区。1942年,全省调整为9个行政区,安义属第九行政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义隶属南昌专员公署。1958年12月,专署迁往宜春,改称宜春地区行署,安义县为其所属。1983年9月30日,安义县划归南昌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