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第一次地名普查综述
1981年3月3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1980)173号通知精神,县革命委员会(即县政府)成立了安义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两名专职干部和技术人员,聘请了十二名退休干部组成普查专业队,承担全县普查任务。
在省和宜春行署地名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全县地名普查大体经历了普查试点、全面铺开、逐项补课、标准化处理、各级验收、资料整理等过程,采取领导、群众和专业队三结合的方法,普查了全县的地名现状、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同时对重名大队和街、巷、路及新命名的地名,通过深入调查,与群众协商,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履行法定的批准手续,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整理了图、表、卡、文四项资料。经省和宜春行署地名办公室两级验收评定为优良级。
在此普查基础上编撰的《安义县地名志》,以地名为中心,广泛搜集、补充有关资料,采用辞典形式编写而成,力求内容翔实、条目清晰、释文简要、图文并茂、编排有序、查检方便,是我县有史以来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具有法定性的标准化地名典籍。其中,共收录标准地名1417条(合附注地名),包括行政区划144条,自然村993条(含片村7条、农牧点7条),街路巷19条,专业部门86条,人工建筑43条,自然地理实体119条,名胜古迹纪念地13条;编入县、社、场、镇等各类文字材料34篇,绘制县、社、场、镇等地名图16幅;图片53帧;各类情况表10张。
地名是区别各个地理实体的称说符号,是人们交往的重要工具;地名称说和书写是否正确和统一,与国防、外交、经济建设以及群众日常生活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地名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更关系到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科学性都很强的工作。安义县第一次地名普查工作的圆满完成,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增强政府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也有着重要意义。